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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26日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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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轮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换发“两证”工作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请各单位上报需领取执法证人员的名单至县政府法制办(行政中心西511室,联系人:尹炳林,17763697776)。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持续顺利的开展,决定上一轮颁发的“两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经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内容分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为适应改革要求和减少财政支出,本轮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且考试前不实行集中培训,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时间、考试平台等,等待下一步通知,凡是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新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于8月正式开始,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湖南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手册》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经省法制办与中国法制出版社联系,如需购买《手册》,请与中国法制出版社湖南代理商湖南瑞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沙法律书店联系购买。联系人:黄达旭,15116102196;李亚力,13548573838。银行账号:湖南瑞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沙银行华龙支行800096954808019。该《手册》由各单位自行购买,政府法制办不进行统一定购、统一翻印。

 

 

2016年7月12日